三明明溪出台方案!生二孩及以上有这些补助 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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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讯 据东南网报道(记者 肖晓敏)近年来,明溪县委、县政府高度关注人口问题。为促进生育水平提升,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近期制定出台了《明溪县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从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加强政策调整有序衔接等方面提出18条政策措施,突出加强财税支持和住房支持政策,让符合条件的二孩及以上家庭“生育分娩不花钱、幼儿托育少花钱、购买新房有补助”。
其中关于二孩及以上补助政策如下:
对符合政策怀孕二孩及以上且在明溪县雪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次产前检查的明溪户籍孕妇,在全面落实国家免费妇幼健康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另外给予600元辅助生育补助。
在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待遇的基础上,对符合政策分娩二孩及以上且在明溪县总医院住院分娩的明溪户籍产妇,顺产的另外给予600元住院分娩补助,剖腹产的另外给予2000元住院分娩补助。
在全面落实3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基础上,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及以上且在县内登记备案的托育机构或者取得办学许可证幼儿园入托的3周岁(不含3周岁)以下明溪户籍幼儿,每入托满一学期向其家庭发放2000元补助。
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明溪户籍家庭,在明溪县城市规划区内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且所购商品房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不含144平方米),或购买改善型新建商品房且所购商品房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含90平方米)144平方米以下的(不含144平方米),每套给予5万元购房补助(每个家庭仅可享受一次)。
本实施方案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施行后生育政策内二孩及以上的家庭可以享受上述政策,本实施方案施行前生育政策内二孩及以上的家庭按原政策执行。